怎樣解讀化妝品成分表?
我國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包括國內生產的和進口報檢的)的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實施全成分標識規定,既符合各國法規規定,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同時能提供更全面的產品信息,以方便消費者選擇需要和喜愛的產品并避開過敏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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